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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档案史志馆关于征集地方特色档案的公告

为全面记录和传承地方文化根脉,挖掘和保护本土历史风貌构建具有阿拉善地方特色的历史记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自即日起阿拉善盟档案史志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资料将纳入地方文化保护体系,为学术研究、文化传承和公众教育提供重要依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地方特色档案是记录区域历史、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独特载体,承载着一方水土的集体记忆。通过系统征集、整理和保存,致力于构建完整的本土文化资源库,为后人留存真实、鲜活的地方文化发展脉络。

二、征集范围

1.历史文献类

反映本地重大历史事件、社会变迁的文书、信函、日记、地图、契约等。

地方志、族谱、家谱、行业志、老报刊等文献资料。

2.民俗文化类

传统节日、民间艺术、方言俗语、手工艺等民俗活动的文字、影像记录。

婚丧嫁娶、节庆礼仪等习俗的实物或口述资料。

3.非物质文化遗产类

传统技艺(如剪纸、刺绣、、织毯等)的工具、作品及制作流程记录。

地方戏曲、民谣、谚语等口头传承的录音、曲谱或剧本。

4.地方名人及老字号

本地历史名人手稿、信札、照片、著作及生平事迹资料。

老字号商铺的招牌、账册、商标、经营记录等。

5.自然与风貌类

反映本地地理变迁、自然景观的老照片、绘画、游记。

特色物产(如特产、传统美食)的制作工艺及相关记载。

6.影像与口述类

记录本地风土人情的照片、胶片、录像等影像资料。

重要历史事件亲历者或文化传承人的口述访谈记录。

7.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鼓励个人或单位无偿捐赠,档案史志馆将颁发捐赠证书,并永久妥善保存。

2.寄存、复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的档案资料,所有者不愿不便捐赠的,可采取接受寄存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3.口述采集:组织专业人员对高龄传承人、历史见证者进行口述史记录。

4.数字化提交:支持通过线上平台上传电子档案(照片、音频、视频等)。

四、说明事项

1.凡向档案史志馆捐赠、提供复制、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利用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对无偿捐赠档案史料者,档案史志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以致纪念。

2.所征集档案史料应能够反映阿拉善各个时期的历史和成就,体现优良传统和精神风貌,展示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3.图片、实物应附简要文字介绍,音视频播放流畅、音质、画面清晰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姓名、时任职务、现从事职业等。

4.有捐赠、寄存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盟档案史志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档案史志馆联系,本馆提供上门服务,协商相关事项。

5.档案史志馆对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进行详细登记和科学规范管理,并通过展览、出版、数字化等方式向社会开放利用。

五、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征集线索

让我们共同守护地方记忆,让历史文脉在新时代焕发活力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阿拉善盟档案史志馆档案科(巴彦浩特镇额鲁特西路盟档案史志馆办公楼

邮编:750300

电子邮箱:alsdak@163.com(邮件注明“档案征集”)

联系电话:0483-8334551,0483-833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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