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档案史志馆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5-2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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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优化馆藏档案结构,维护阿拉善历史真实面貌,保存阿拉善发展记忆,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依据档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馆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阿拉善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阿拉善各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的各类档案资料。
2.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记录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历史的档案资料。
3.反映阿拉善各历史时期各职能机构的档案资料。
4.反映各历史时期阿拉善地域地貌、风土人情、民俗民风、民族宗教、特色文化、百姓生活、人口迁徙、名胜古迹等情况的档案资料。
5.反映各历史时期阿拉善工业、农业、牧业、商业等具有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
6.反映各历史时期在阿拉善乃至全国、全区具有重要影响或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档案资料。
7.单位或个人保存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阿拉善活动期间的讲话、题词、录音、录像、照片等各种档案资料。
8.反映阿拉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进步、改革开放成果、人民群众生活、生态保护治理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档案资料。
9.阿拉善各界知名艺术家的代表作品。征集档案资料种类主要包括:书画作品、手稿、信函、日记、笔记、图籍、志书、家谱、票证、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二、征集形式
档案资料的征集采取捐赠、寄存、代为保管、复制等形式。
1.自愿捐赠:鼓励个人或单位无偿捐赠,档案史志馆将颁发捐赠证书,并永久妥善保存。
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本馆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2.复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的档案资料,所有者不愿不便捐赠的,可采取接受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3.寄存:对于集体和个人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本馆开展寄存服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寄存协议,档案资料所有权仍属原单位或个人。
4.图片、实物应附简要文字介绍,音视频播放流畅、音质、画面清晰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姓名、时任职务、现从事职业等。
三、征集时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诚望关心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征集线索。
四、联系方式
持有上述档案资料的个人或组织,可以通过面谈、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本馆联系。
联系部门:阿拉善盟档案史志馆档案科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额鲁特西路阿拉善盟档案史志馆105、106室
邮 编:750300
联系电话:0483-8334551、8332167
邮箱:alsdak@163.com(邮件注明“档案征集”)
联 系 人:陈梦茹、刘亚男
阿拉善盟档案史志馆
2026年5月27日